关于开展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劳模走访慰问活动的通知(琼工办发〔2017〕2号)
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省直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琼厅字〔2016〕56号)精神和省总工会主席办公会议提出“深入开展劳模走访慰问活动”的要求,省总工会决定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劳模走访慰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慰问对象和慰问金标准
省总工会在册管理的254名全国劳模和1346省部级劳模、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模安排慰问金2000元/人,省部级劳模安排1000元/人,由省总工会转入劳模本人大海惠工卡中。
二、慰问时间
2017年元旦后至2017年春节前。
三、慰问方式
慰问工作分两个层次进行。一是省总慰问团由省总领导带队,赴市县及省有关产业系统工会走访慰问劳模代表;二是各市县总工会、省产业系统工会和省直属基层工会走访慰问本市县、本系统、本单位的全国劳模、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慰问采取登门走访的方式进行。通过全省各级工会的共同努力,切实做到走访慰问不遗漏、全覆盖。
四、工作要求
(一)劳模走访慰问活动体现了党、政府和工会对劳模的深切关怀。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走访慰问活动,切实把党、政府和工会组织的温暖送到每一位劳模的心坎上。要通过走访慰问,了解劳模的生产生活状况,尽心竭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同时,通过走访慰问,大力宣传劳模先进事迹,弘扬劳模精神,进一步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劳模、尊重劳模、关爱劳模、争当劳模的浓厚氛围。
(二)请各单位认真做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劳模慰问活动的新闻宣传工作。并请于2017年1月25日前向省总宣教部报送走访慰问活动的新闻稿件和相关影像资料。
(三)请各单位于2017年2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劳模走访慰问工作总结报省总工会经济技术部。
海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