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琼国资纪发〔2014〕27号
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属企业纪委、中央驻琼企业纪委(纪检组):
201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以及省国资委24条规定,持之以恒推进落实中央、省委和省纪委关于党风政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扎实做好节日期间各项工作的落实,确保所属企业人员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教育,营造廉洁氛围,筑牢思想防线
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做好廉洁过节的宣传教育工作,并做到严格自律、率先垂范,认真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二十条规定以及省国资委24条规定精神,积极营造廉洁过节、勤俭过节、文明过节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反腐败的思想防线。要针对节日期间廉政风险高、防范难度大的特点,充分利用报纸、墙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引导各级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教育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还要通过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教育、警示教育和党纪条规、岗位教育等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始终把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
二、强化监督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刹住歪风邪气
各级党组织和纪委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持从严治党、从严治企、从严管干部,对不正之风和违规违纪行为要动真格敢碰硬,坚决纠正,严厉整治,快速查处。对违规违纪行为,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对典型、突出问题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各级领导干部要结合“两节”的实际情况,以身作则,督促党员干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各级领导干部要持续深入反对“四风”,一是严禁节庆期间用公款进行相互走访、相互送礼、相互宴请和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收受与行使权力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和土特产。二是严禁用公款组织或接受与行使权力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参加的高档消费娱乐活动。三是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超标准接待、旅游。四是严禁违反规定公车私驾、公车私用、借用下属单位车辆和酒后驾驶等行为。五是严禁利用婚丧嫁娶收敛钱财,严禁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迷信活动,巧立名目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及购物卡。六是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职工群众不在此限),严禁用公款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
纪委监察局适时将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本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坚决按照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中共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2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省国资委纪委办公室 2014年12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