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黑液化气点仍在经营 住建部门将加强监督

30.09.2015  11:48

      前两天的节目中,我们关注了儋州的两家黑液化气经营点,他们在没有取得证件的情况下就私自配送液化气,记者将情况反应给了住建部门后,住建部门表示将会对这些经营点进行查处。但记者再次回访时却发现还有黑液化气经营点在继续营业。而前来执法的工作人员却一问三不知。25号,记者再次到了儋州进行调查。

      9月18号,记者在儋州市人民西路和北吉二路的民房内分别发现有两个无证经营的液化气经营点,住建部门表示他们会对这两家无证的液化气经营点进行查处。9月21号,记者再次来到儋州市人民西路这个液化气经营点,发现这里既没有了液化气瓶,也没有人留守。而前来执法的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将会对这个液化气经营点下达责令停业通知书,至于接下来该怎么办,这些执法人员却一问三不知。

      4天之后,9月25号,记者再次来到儋州市进行调查,发现人民西路的液化气经营点居然还在营业。

      随后,记者拨打了住建部门的电话,但住建部门却说,他们正在外出办事,不能赶到现场执法。

      对于记者提出的问题,杨科长不愿多谈。那么,对于上次前来执法的两个工作人员对基本的工作常识都没有,就连液化气经营店需要的基本证件都不清楚,这又该作何解释呢?

      杨兴武表示,根据《海南省燃气管理条例》规定,燃气经营企业不得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用于经营的燃气。他希望,加气站方面,能先核实加气者的身份,再决定是否加气,从源头上防止这些黑液化气经营点的出现。

      随后,记者来到儋州中兴加气站,发现这里张贴的规定中,并没有要求工作人员核实,加气的用途,究竟是家用还是经营的具体规定。

      工作人员表示,儋州中兴加气站已经经营多年,他们一直没有核实过,送液化气瓶来加气的人,具体身份是什么,所加的液化气是否是用于经营等,相反,对于每天加气在5瓶以上的人,他们还会每瓶少收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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