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那大城区将推行 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水价

03.11.2014  13:25

  记者昨日从儋州市物价局获悉,该局和儋州市农业委员会作出批复,同意儋州自来水有限公司对那大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推行阶梯式水价。

  阶梯水价实施范围为该市那大城区居民生活用水户,先对已由供水企业实行“一户一表,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实施;对尚未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在实现抄表到户后实施。对“”的认定为,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用水人口超过4人的,用水户应到供水企业营业厅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到供水企业办理用水人口申报手续的,按用水人口为4人及以下的标准实施阶梯式计量水价。(钟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