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明知他人诈骗仍出售400开头电话 男子被判刑3年
明知道对方买号码是用来诈骗,安徽男子胡某双还是将以400开头的号码卖给他人用于诈骗。结果,胡某双被儋州法院以诈骗罪判处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2008年3月24日,胡某双在北京市成立北京XX有限公司,销售通讯设备、办公设备等。2015年6月开始,胡某双通过腾讯QQ与使用QQ2855XXXX(昵称“窝窝”)的人联系,向对方出售40067052XX、40067092XX等400号码。2015年11月,40067052XX号码因涉嫌被用于诈骗,被胡某双的上一级400号码代理商停用。因号码被停用,胡某双还打电话问上级代理商停用原因,得知该号码被关停的原因是诈骗。
胡某双在获知此情况后,仍于2016年1月,将40092219XX号码出售给窝窝。窝窝在互联网上发布关于预订、退订、改签机票的虚假信息,并用该号码作为客服电话实施诈骗。
2016年1月18日,陆某收到一关于2016年1月19日杭州飞海口的飞机航班取消信息,短信是从008526210XXXX号码发出,并留有客服电话40092219XX。陆某让妻子处理,其妻子按短信提示打电话,并按对方的要求通过支付宝操作,结果被骗9999元。经查,共有13人联系该号码进行机票改签、退订事宜而被骗,被骗金额达26.8万元。
2016年2月22日晚,儋州市公安局民警将胡某双抓获。
儋州法院认为,胡某双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仍然以营利为目的,违规出售通讯工具给他人,致多名被害人被骗人民币26.8万元,数额巨大,应以诈骗共犯论处,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胡某双协助利用互联网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胡某双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并判决对该案违法所得的26.8万元继续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