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市2016—2018年劳务输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儋州市2016—2018年
劳务输出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我市贫困人口劳务输出脱贫攻坚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儋州市委办公室、儋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儋州市农村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等三个文件的通知》(儋委办发〔2016〕11号)要求,确保2018年我市贫困户人口实现脱贫,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清除贫困为目标,以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为手段,通过劳务输出的方式实现脱贫,达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效果,确保我市贫困人口到2018年如期脱贫。
二、目标任务
按照“三年攻坚脱贫,两年巩固提升”的目标要求,以“一市双城三区四地”为导向,依托恒大海花岛、夏日广场、鼎尚时代广场等重点项目,到2018年,争取每个有富余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至少有一人通过转移就业,实现脱贫。
三、组织领导
为统筹做好我市劳务输出脱贫攻坚工作,成立市劳务输出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张耕(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胡德智(副市长)
符巨友(副市长)
肖发宣(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陈志忠(市政府副秘书长)
钟金亮(市政府副秘书长)
陈益清(市扶贫办主任)
陈清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人社局局长)
赵江泽(市财政局局长)
陈泽奇(市就业局局长)
蒙毓贤(那大镇镇长)
羊 雄(木棠镇镇长)
谢少平(东成镇镇长)
吴科良(峨蔓镇镇长)
许 民(光村镇镇长)
陈圣龙(新州镇镇长)
李 纪(中和镇镇长)
曾 斌(王五镇镇长)
钟定国(雅星镇镇长)
梁仕雄(南丰镇镇长)
陈 帆(大成镇镇长)
陈其统(海头镇镇长)
郑剑峰(和庆镇镇长)
符启芬(兰洋镇镇长)
林瑞文(排浦镇镇长)
陈正祥(白马井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陈清奎任办公室主任(兼),陈泽奇任办公室副主任(兼)。
四、主要工作及任务分工
(一)精准登记 (责任单位:各镇政府;责任人:各镇镇长)。登记对象以在册贫困户人口为主,凡属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贫困户人员,根据他们的就业意向、劳动技能等内容进行登记。各镇应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调查登记、建立台账,并上报市就业局就业指导科,为劳务输出和用工单位无缝对接打好基础。
完成时限:
1、2016年度:2016年10月8日至2016年10月28日;
2、2017年度: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月31日、2017年7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
3、2018年度: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月31日、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7月31日。
(二)励志教育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镇政府;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组织儋州籍外出打工成功人士、省内知名创业导师、大型用工企业人力资源主管等,对登记在册贫困人员进行人生观、价值观等培训教育。
完成时限:
1、2016年度:2016年10月28日至2016年11月18日;
2、2017年度:2017年2月1日至2017年2月28日、2017年8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
3、2018年度:2018年2月1日至2018年2月28日、2018年8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
(三)专场招聘与常年招聘相结合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镇政府;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市就业局、各镇政府。以海花岛等大项目建设为契机,以招聘会为平台,2016年在全市16个镇组织农民工专场招聘会各一场。2017-2018年每镇每季度举办一场专场招聘会。各镇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专岗,常年提供求职登记,职业介绍,就业指导等公共服务。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31日前。
(四)树立劳务品牌意识,建立健全劳务输出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人力资源中介公司;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结合家政服务市场前景广、需求大、待遇高等现实情况,重点打造以家政服务为主的特色劳务输出品牌,2016年夯实基础,2017年巩固提升,2018年形成品牌,为我市扶贫攻坚发挥立竿见影的作用。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劳务输出资质的人力资源中介公司,在珠三角地区至少建立6个劳务输出工作服务站。立足海南、面向广东、福建等地区,在确保我市范围内企业用工的前提下,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含贫困人口)外出务工(所需资金从市创业创新扶持资金中支出)。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前。
(五)建立儋州市扶贫电动车维修点 (责任单位:市就业局、各镇政府、电动车销售维修公司、人力资源中介公司;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通过竞争的程序,选定有实力的电动车销售维修公司,在全市283个行政村中确定100个有条件的行政村,以连锁店的管理模式资助建立扶贫电动车维修点。组织有意愿、有能力的贫困人员进行电动车维修培训,取得资格证书后,通过人力资源中介公司派遣到扶贫电动车维修点就业(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30日前。
(六)公益性岗位安置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就业局、各镇政府;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2016年开发200个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各镇无法通过市场途径就业的贫困户人口就业,合同期限3年,并缴交养老、失业、医疗三项社会保险,工资待遇不低于儋州市最低工资标准(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0日前。
(七)信息发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就业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利用儋州市就业信息长廊、“儋州市就业局”门户网站、“儋州就业”微信公众号、各镇村委会LED就业信息屏、儋州市电视台、公交站台灯箱广告等媒介平台,及时向群众发布最新就业岗位和就业政策信息,让群众了解各类信息,引导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和外出务工,增加收入,实现脱贫。
完成时限:2016年10月31日前。
(八)奖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就业局;责任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一是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签订2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履行合同期满1年后,按每招用1人给予一次性奖励补贴3000元。二是职业中介机构免费推荐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员成功就业,按每成功一人补贴300元(所需经费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支出)。
完成期限:2018年12月31日前。
(九)督查考核 。由市政府组成督查考核组,对各镇劳务输出工作进度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对劳务输出工作落实不力、未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问责;对完成任务好、表现优秀的单位给予表扬奖励。
附件:儋州市劳务输出调查登记表
儋州市劳务输出调查登记表
户籍所在镇及村(居)委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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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学历 | 婚否 | 政治面貌 | 身份证号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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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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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证书 | ||||||||||||
电工证 | 会计证 | 驾驶证 | 律师证 | 厨师证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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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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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望工作地点情况 | ||||||||||||
市内 | 省内 | 省外 | 可以与朋友亲戚一起到省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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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意向 | ||||||||||||
服务业 | 建筑业 | 加工业 | 种植业 | 养殖业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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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体状况 | 普通话 | |||||||||||
良好 | 一般 | 体质弱 | 残疾 | 好 | 一般 | 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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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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