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四名党员干部违纪违规被立案审查

28.02.2015  11:15

      原标题:不正确履行职责等 儋州4名党员干部违纪被处分

      海南廉政网27日发布消息,儋州市纪委监察局日前对4名违纪违规的党员干部进行立案审查,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经查,今年1月16日,儋州市农业机械服务中心主任李志善在上班时间驾驶本单位公车外出办私事。2010年6月至2013年5月,薛文英在任该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公共服务科科长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致使他人利用虚假材料办理补缴个人社保手续。1999年3月至2003年4月,符有德在任排浦镇政府副镇长期间,明知其家庭成员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条件,没有主动纠正错误。兰洋职业中学教师林壮伟不符合低保条件却享受低保待遇,且没有主动纠正错误。上述4人行为均已构成违纪。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儋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志善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儋州市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给予薛文英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给予符有德党内警告处分,并将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收缴国库;给予林壮伟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将其违规领取的低保金收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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