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儋州发布加强来(返)儋渔船疫情防控通知

04.08.2022  01:40

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儋渔船疫情防控的通知

  为严格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进一步加强海上疫情防控工作,筑牢防线,防止疫情从海上输入,保障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通知如下:

  一、所有来(返)儋渔船,须根据儋州市规定航线,停靠南司码头或白马井中心渔港,且第一时间向渔政部门以及所在村居委会报告,取得同意后,有序停靠在儋州市划定的码头水域。

  二、进港渔船需服从渔港管理,配合做好人员亮“码”、测温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有境外船舶接触史的,严格落实“7+3”防疫措施;对近7天内靠泊过三亚市崖州区中心渔港的渔船,落实“三天两检”防控措施后上岸,补齐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三、不服从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停靠码头,随意上下人员、货物的渔船,造成疫情扩散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渔业执法部门将进行顶格处罚。请所有来(返)儋渔船(员)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社会负责,共同营造“群防群控、联防联控”良好氛围,以实际行动助力儋州市疫情防控。

  联系人:

  市农业农村局王琼成13307579958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林建仁13398995961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8月3日

  (原标题:最新!儋州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来(返)儋渔船疫情防控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