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两名男子网上发布虚假售车信息 骗了6人被判8个月
原标题:儋州两名男子网上发布虚假售车信息骗了6人被判8个月
刘宝(化名)和李伟(化名)是儋州人,仅初中文化程度的两人无意中发现一条“生财之道”,在网上发布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电动车的虚假信息,如果有人上钩,两人合伙诈骗运费和车款。所谓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到3个月,两人便被公安机关抓获。记者陈栋
网上发条虚假信息,骗了6个人
刘宝今年24岁,李伟今年23岁,刚刚步入社会的他们发现一条“生财之道”。去年6月份,刘宝和李伟两人在网上发布低价出售二手摩托车、电动车的虚假信息,期盼有人上当后,伺机诈骗钱财。7月3日,市民小刚看到刘宝两人在网上公布的低价出售二手车的信息后,信以为真,便通过QQ与刘宝、李伟商定购车。刘宝和李伟看有人上当,给了小刚一个银行账户,让其汇款100元当运费。
小刚起初并没有起疑心,很快将运费打了过去。看到小刚上当,刘宝和李伟决定继续行骗。几天后,刘宝打电话告诉小刚,车已经到货,需要先支付“车款”后才能提车,小刚遂将2985元汇入指定账户。但是没想到,钱汇出去后,小刚再也联系不到刘宝和李伟。
在将得手的2985元平分后,刘宝和李伟的胆子越来越大,准备继续行骗。7月16日,刘宝和李伟用同样的手法骗得小李200元运费以及1100元购车款。
7月18日,刘宝和李伟骗取小王100元运费以及1100元购车款。
7月28日,购车者小陈应刘宝和李伟两人要求,通过微信红包的方式将200元运费和1500元车款发给李伟。
8月2日,小黄与刘宝、李伟QQ商定购车后,应两人要求汇去200元运费,而面对刘宝等两人先交钱后提车的要求,小黄意识到是骗局遂报警。
8月3日,刘宝和李伟骗取小张200元运费和1200元车款。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同年8月20日8时许,刘宝和李伟分别被当地公安机关抓获。
两被告犯诈骗罪,各获刑8个月
去年12月29日,儋州市人民检察院以刘宝和李伟犯诈骗罪为由,向儋州市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另查,被告人刘宝、李伟的亲属已退还人民币8885元给6位被害人,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刘宝、李伟运用互联网犯罪,而微信截图、微信红包截图、提取说明及QQ聊天记录截图,在法庭上成为两人不可否认的证据。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宝、李伟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人人民币8885元,数额较大,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清楚、罪名成立。两名被告人共同商量诈骗他人财物,且在诈骗中相互配合,并无明显的主次之分,不宜区分主从犯,可根据两名被告人在犯罪中的作用大小,酌情处理。两名被告人利用互联网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依法可从轻处罚。两名被告人退赔6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上所述,依照《刑法》的相关规定,判决如下:被告人刘宝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被告人李伟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