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村民偷电养家禽被罚2590元并补缴电费

06.06.2015  22:11

      原标题:儋州一村民偷电养家禽被罚2590元并补缴电费

      6月4日晚,儋州市马井供电所和派出所突击检查白马井镇道恋符宅村用电情况,当场抓获该村村民吴某某偷电行为,证据确凿,当事人无可抵赖,随后认罚2590元,并补缴电费3924元。同时向供电所和派出所递交了悔过书,认错态度良好,暂免行政拘留。

      据供电所工作人员介绍,他当晚巡视时,正好遇到吴某某家从主线上挂线偷电,主要用以养殖家禽。派出所得知情况后立即取证,控制了嫌疑人。根据《海南省电力建设与保护条例》,技术人员加总了家用电器功率,计算出嫌疑人偷电总量和最低折算金额。

      为免进一步处罚,嫌疑人吴某某主动道歉认错,并签写了悔过书,保证今后尊重法律法规,依法文明用电。

      据了解,偷电行为害人害己,不仅触犯法律法规,达到一定数额即构成犯罪,而且有极大的安全隐患,轻则引起短路跳闸,影响一片邻居用电,重则伤及生命,对当事人和附近行人生命威胁巨大。2012年,儋州市木棠附近就曾发生有市民偷电电死自己的悲剧。

      因此,派出所民警提醒市民:珍爱自己,也为了家人,千万不要以身试法去偷电,更不要拿生命开玩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