儋州一女子跳楼讨债 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或被处罚

18.11.2015  10:58

  17日上午,儋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报警,称那大镇中华路广场花园工地有一名女子在18楼楼顶以跳楼的极端方式讨要欠款,由于救援及时,该女子并无大碍。据悉,该女子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已被警方控制。

  据了解,该女子是安徽人,是一名建筑包工头,由于一名老乡欠她八万元钱未还,便采用极端的方式讨要欠款。当时她正坐在18楼楼顶边沿上,双脚挂在外面,右手抓着一条细小的钢筋,稍有不慎就会跌落,十分危险。

  消防官兵立即对现场进行警戒,民警联系欠款人到场,儋州市公安局专门调派谈判人员到场进行安抚。经过多方努力,该女子最终在确认收到五万元钱的汇款和剩下三万元钱的欠条后,在救援官兵搀扶下走到安全区域,之后被移交至辖区派出所。

  儋州市公安局工作人员表示,市民讨债多次受挫,最终采取极端方式,这背后的委屈不难理解。但“跳楼讨债”不可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这样的行为涉嫌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警方希望市民能通过合法途径理性讨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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