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上海市来(返)儋人员实行“7+7”健康管理!

30.03.2022  11:49

  从即日起,调整对上海来(返)儋人员健康管理政策:

  一、抵琼满7天未满14天的人员,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居家(酒店等住地)等待;

  二、抵琼未满7天的人员,自管控日起,采取3天2次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并在第7天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3月26日0时以来来(返)儋人员补齐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严格居家健康监测结束后进行7天自我健康监测,并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自3月30日0时起,有上海市旅居史的人员实施“7+7”政策,即进行7天严格居家健康监测和7天自我健康监测,不具备严格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进行集中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期间,在第9天、第11天、第14天分别进行1次核酸检测。

  五、对有上海旅居史,于3月15日至24日的来(返)儋人员,已解除管控的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六、疫情期间,提倡人员减少流动。所有上海来(返)儋人员入儋前要开展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提前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酒店等报备,准确告知来(返)儋时间、所乘交通工具、拟来(返)儋停留时间等信息。因迟报、瞒报、漏报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请广大居民积极监督,如发现身边有上海旅居史人员请及时向所属、村(社区)报告。

  当好个人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坚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等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涉疫区(特别是上海、吉林)来人7天内有嗓子不适,或感冒和呼吸道症状的,应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及时按规范程序就诊,并主动告知近14天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就医途中全程佩戴口罩,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市民如接到防疫部门电话询问,应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如提示本人是密接者、次密接者的,务必立即停止外出活动,避免与他人接触并向所在社区报告,就地做好个人防护,按照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市级疫情咨询电话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23366120、23399120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咨询电话:23880259

  各镇疫情办公室24小时值班电话

  那大镇23860151

  兰洋镇23356811

  和庆镇23360701

  南丰镇23711034

  东成镇23501352

  光村镇23521973

  王五镇23631618

  雅星镇23782202

  新州镇23306168

  中和镇15103639984

  木棠镇23256564

  峨蔓镇23262155

  白马井镇23652976

  排浦镇23601174

  大成镇18089702597

  海头镇23611036

  干冲区:28819909或18789617171

  新英湾区:28815548或18789181991

  三都区:23553005或18289862996

  儋州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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