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肉”争论背后的信息公开有多难
这是一场热闹却没有多少公共价值的争论。真正不能被我们忽略的,是那些用辞含糊的信息,和沉默不语的明白人。但,要想让信息公诸于众,首先,必须要把信息掌握者公诸于众。
从新华网记者李丹发文《走私“僵尸肉”窜上餐桌,谁之过?》,到北京科技报记者洪广玉发布《剧情逆转的时候到了:“僵尸肉”是假新闻!》……“僵尸肉”新闻引来无数真假辨论。但一个真正的消费者不会关心这样的辨论,不管过期40年,还是哪怕过期1天,没有谁愿意掏钱埋单。消费者的预期,一定是符合食品安全底线的产品,底线之上,可按质论价,底线之下,都该死路一条。
从7月12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通报信息来看,“在今年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中,有的查获时生产日期已达四、五年之久,对所有查获的走私冷冻肉品,海关均依法予以销毁。”就凭这一点,食品冷冻行业需要为不尊守市场和法律付出代价。即使无辜商家受累,也必得齐心协力倒逼整个行业的规范管理,时刻信守“尊重消费者利益”的底线。遗憾的是,食品行业屡屡沦陷,却总是很难听到行业不护短的理智发声。这种沉默之下,消费信任当然会一落千丈。
回到那场还在热闹非凡的媒体舌战,双方你来我往,最终竟陷入“僵尸肉”定义和鉴定等技术问题上。对消费者重大关切而言,这样的争论其实是跑偏了,尽管不能否认它对媒体自身的价值。
真正的问题在于:信息及来源的不透明。第一,源头报道中就大量充斥不明确的单位和不明确的被采访者,一篇文章读下来,“被采访者知,采访者知”,但唯有读者不知,如何判断真假,又如何能监督真假?第二,正是因为缺乏及时公开透明的权威发布,媒体惯常采取各个击破的采访方式,但即便是处于同一执法部门的个体信源之间,也很难在信息掌握上完全同步,导致对外提供信息出现差异并非不可能。所以,双方记者到底采访的是不是同一个人,或者说同一个人前后说法是不是针对同一个问题,都变得扑朔迷离。
更值得重视的问题是,当媒体公开报道出现偏差,严重到可能误导消费群体、影响行业正常生态时,被采访者或者管理者要不要出来以正视听。从双方争论可见,反对者洪广玉怀疑“僵尸肉”是从一则新华社旧闻中嫁接而来。可为何当年那则假新闻并没有受到相关部门的质疑。站在读者的角度,公开报道若无公开反对,自然就可采信。站在真正有效率负责任的职业角度来看,对那些真正掌握信息的单位和公职人员而言,不仅信息公开是必须的,信息纠偏也应当仁不让。很多问题一公开便不辨自明,何至于两个记者杀成一片,公众却仍是迷雾一团。
所以,这是一场热闹却没有多少公共价值的争论。真正不能被我们忽略的,是那些用辞含糊的信息,和沉默不语的明白人。但,要想让信息公诸于众,首先,必须要把信息掌握者公诸于众。(曾茜)
编辑:叶霖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