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营业款去上网 屯昌“美发小弟”栽了

11.09.2014  18:59

      原标题:偷营业款去上网“美发小弟”栽了

      95后小伙李某任痴迷网络,在美发店上班时竟偷营业款用于上网。日前,屯昌县法院以李某任犯盗窃罪,判处拘役6个月,处罚金1000元。去年3月18日上午,琼海男子李某任在屯昌县屯城镇一家美发店上班时,乘无人之机,将店里柜子里的2806元营业款盗走用于上网。同年12月李某任被警方刑事拘留。李某任1995年11月出生,初中未毕业就辍学外出打工。警方查明,李某任因犯盗窃罪于去年11月被琼海市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缓刑8个月,处罚金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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