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仇什么怨 男子偶遇前邻居持刀将其捅致重伤被判刑
08.09.2015 18:32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原标题:什么仇什么怨 男子偶遇前邻居竟持刀将其捅致重伤
俗话说,远亲不如近邻。但海口男子刘某高与邻居林某民却势同水火,他对林某民心怀怨恨,即使搬走后也无法释怀。刘某高一次偶遇林某民,竟然使用随身携带的折叠尖刀将对方捅致重伤。日前,海口美兰区法院判处刘某高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现年43岁的刘某高是海口人,他与林某民曾是邻居。由于邻里纠纷,刘某高对林某民心怀怨恨。刘某高后来搬到别的地方居住。2014年11月22日12时许,刘某高在海口美兰区和平北路和平天桥下人行道处偶遇林某民。刘某高竟掏出随身携带的折叠尖刀朝林某民的左后背、左前胸等部位刺了3刀后逃跑。刘某高在逃跑过程中,因被群众追赶,他抢走蒙某霞的电动车驶离现场,并将作案工具折叠尖刀放置于电动车的储物格里。当刘某高逃至白龙路与文明东路交叉路口处时,将电动车丢弃在那里。当天16时许,该电动车被蒙某霞的丈夫发现并报警。今年1月20日,刘某高在美兰区玉和花园12栋2号房被民警抓获。案发后,刘某高家人已赔偿林某民医疗费共计76500元。经鉴定,林某民损伤属重伤二级。
美兰区法院认为,刘某高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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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2015 18: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