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下月起买健康险可抵个税 发票保单为扣除依据

25.12.2015  10:52

  明年1月1日起,海口市民凡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都可以享受按照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保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海口成为全国31个启动商业健康险个税政策的试点城市之一,也是海南唯一试点的城市。

  三类情况可关注健康险

  根据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被保险人应为16周岁以上、未满法定退休年龄的纳税人群,保险公司不能以纳税人有病史而拒保。

  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个险部王英珊告诉记者,从减税的力度来说,新政策相当于每个月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了200元,但一年总减免的个税金额不算太多。

  鉴于我国未来将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通过与基本医保衔接互补,减轻群众医疗负担,提高医疗保障水平,保险规划师建议,市民可从自身情况出发添置商业健康险。

  具体来说,以下三类市民可以关注下商业健康险:一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二是对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的特定大额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未参加公费医疗或基本医疗保险,对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有报销意愿的人群。

  发票和保单是扣除依据

  记者从海南省多家寿险公司获悉,此次享受个人所得税税前保险资格的险种需要重新设计,并且报保监部门备案方能销售。中国人寿海南分公司、平安人寿海南分公司等未收到总公司下发的新险种通知,预计新险种设计工作会在明年1月1日新政策开始实施后着手准备。

  在具体的扣除流程上,海南保监局和省地税局均表示,将按照《关于实施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政策试点的通知》的具体内容执行,即市民在购买了符合条件的健康险后,保险公司会开具发票和保单凭证,上面注明产品的名称和缴费金额等信息,纳税人拿着保单和发票回单位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税前扣除。

  扣缴单位自个人提交保单凭证的次月起,在不超过200元/月的标准内按月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也按这个规定执行。这相当于提高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也就是在现行每月3500元起征点加上五险一金税前抵扣基础上,再增加200元买健康险的税前抵扣。

  个体工商户业主、企事业单位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独资和合伙企业投资者自行购买符合条件的健康保险产品的,在不超过2400元/年的标准内据实扣除。一年内保费金额超过2400元的部分,不得税前扣除。次年或以后年度续保时,按上述规定执行。

  举例分析

  假设某人月工资收入为5000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为:(5000-3500)*3%=45元

  如果该纳税人购买了符合政策的商业健康险,且年缴保费不超过2400元,那他的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200元:

  (5000-3500-200)*3%=39元

  如此算下来,他每年可以少缴纳个税72元。

  假设某人月工资收入为10000元

  照此算法,一年下来可以省缴纳个税480元。

  商业健康保险该补齐的“短板

  本版制图/陈海冰

  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将落地,体现了国家对该领域发展的鼓励和支持,有助于瘦弱的商业健康保险变得强壮起来。商业保险公司应该利用这个机遇,提供多样化的产品,提高竞争力。当这片市场被开发出来后,老百姓将可以丰富自身的医疗服务需求。另一方面,保险公司的各种鼓励或刺激条款,也将有助于参保者自我健康责任意识的提升。

  商业健康保险发展值得期待的,还在于未来对医疗卫生行业精细化管理的推动。第三方监管力量的介入,将使医疗行为管理更为规范。将来,我们的医院和医生也需要像发达国家的同行一样,不仅要会看病,还要会算账。

  有很多人表示,目前的商业健康险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惠及的人群有限,优惠幅度也不高,是不是足以推动商业健康保险发展还有待观察。但是,无论从市场的角度看,从提高公民健康意识的角度看,从医疗服务提供方提升能力水平的角度看,还是从完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的角度看,商业健康保险无疑都是应当补齐的“短板”。政策利好仅仅是一切的开始。(刘虹利/健康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