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省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的紧急通知

26.07.2014  18:12
 

 

琼建村函〔2014〕352号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做好我省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的紧急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超强台风“威马逊”对我省部分地区造成了严重破坏,海口、文昌等市县损失严重,大量房屋结构出现整体或局部损毁。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防止次生安全事故的发生,杜绝灾后房屋倒塌次生灾害事件,亟需对受损农房进行安全性评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尽快组织实施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

  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由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的紧迫性与重要性,迅速组织专业人员组成专业评估组,按《海南省台风损毁房屋安全性评估指导意见》(见附件)抓好本项工作。评估结论按完好无破损、轻微破损可以使用、破损经修补后可以使用、破损不能使用、完全倒塌五个等级划分,详见附件。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应结合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结果,进一步确定哪些损毁房屋应纳入灾后重建规划,并于8月8日前将安全性评估结果以及拟纳入灾后重建规划的损毁房屋清单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建设处备案(纸质版及电子版各一份)。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结果将作为灾后重建的重要依据。

  二、明确安全性评估有关要求

  为保证灾后农村房屋安全性评估工作顺利开展,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要充分依靠所在市县乡镇政府和村委会等基层组织,实事求是地调查统计和填写附表,并进行随机抽样核定,不夸大和隐瞒,确保安全性应急评估工作的客观真实;对经安全性应急评估,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和险情的房屋应迅速上报市县人民政府,并督促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安排专人负责。

  工作开展过程中,应以五保户、困难户、孤寡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为重点,对房屋的承重结构是否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地基基础变形情况、主要承重构件的裂缝、位移、变形等进行逐栋核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险情的房屋拍摄现场实物照片,建立纸质和电子档案。

  对经评估定性为危险的房屋,应在房屋的明显位置设立警示标识,并采取应急措施,组织人员帮其搬离,能加固的予以加固,该搬迁的坚决搬迁,做好后续安排工作,确保群众安全,稳定群众生活。

  各市县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技术支持和帮助的,请正式来函我厅并列明需要给予技术支持的乡镇和村庄名单,以便我厅及时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落实对口技术支持和帮扶工作。

 

  联系人:胡杰卫   吉娜  

  联系方式(兼传真):65231060   65238205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附件:海南省台风损毁房屋安全性评估指导意见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海南省台风损毁房屋安全性评估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