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艳照勒索官员为何频频得手
大家都堂堂正正地做官做人,个个“身正不怕影子斜”,李某不仅不会搞这种低级的捞钱把戏,而且连这样的“灵感”也不会产生!
据新华网报道,因敲诈勒索罪,农民李某被湖南省双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据悉,李某采取将网上找的官员头像嫁接到淫秽照片上,然后把“艳照”和自己的银行卡号一并寄出去,以此敲诈官员,在一年时间里,他用此方法获利45.3万元。据了解,不少受害官员之所以选择给钱了事是“碍于面子”,觉得那些PS照片一旦被李某在网上公布,那就太丢人了。
一段时间来,官员情妇或知情人利用网上公布艳照的办法扳倒贪官,因成功率非常高,艳照便成了悬在某些“色官”头上的一颗“不定时炸弹”,只要能让“炸弹”不爆炸,你让他们干啥都行,这大概便是李某上述行为的“灵感”源泉吧。这类官员收到敲诈信后,即使他能辨别出艳照是假的,也会及时汇款,因为他害怕一旦上网,就有可能被相关部门调查,最后牵出真的艳照;当然也有可能因为他的情人太多嫖娼过于频繁而实在搞不清楚艳照是真是假,但为了万无一失忍痛花钱消灾!对于这种人,这是自作自受,公众一点儿也不同情。但是,如果我们认为原因就这一个,那就有些片面了。
也不排除还有这样的官员,他们收到艳照后,知道自己与此没有任何关系,而且没有其他任何类似把柄,经得起纪检部门的调查,但他们也不得不去吃哑巴亏,给敲诈者汇了款。为何?因为他们知道,这些艳照一旦被贴到网上,自己的领导、亲朋好友同事熟人都有可能看到,在目前不少人认同“是官必贪、是官必色”这一逻辑的情况下,自己“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太丢人了。你不理它吧,无缘无故被诬陷,从此无法抬头做人;理它吧,讨还清白的成本太高。向公安部门报案,人家不一定很快就立案,更因技术、经费等原因不能保证很快就能查清楚,还自己一个清白;一旦最后的结局是不了了之,那就“假作真时假亦真”了,如果自己正好面临一个提拔的机遇,那就要倒大霉了!于是,他只好“两害相权取其轻”,一边骂敲诈者无耻一边忍痛汇款了!
李某用此办法敲诈官员,非常卑鄙下作,被判刑罚巨款罪有应得。但不能不反思的是,如果官员们这些“蛋”都没有任何“缝隙”,李某这个“苍蝇”是不会去“叮”的,也就是说,如果所有官员的权力都被关进“笼子”里了,如果官员的个人财产被强制公开了,如果普通公众能够无门槛地对官员平时的执政信息和私人活动空间进行监督,如果司法部门能够做到有举报必受理,有案必立,高效查处,公平判决,那么,不但被冤枉的官员绝不会忍痛汇款,而且官员们平时就会有所敬畏,绝不敢处处猎艳,大家都堂堂正正地做官做人,个个“身正不怕影子斜”、“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半夜鬼敲门”,到这时,李某不仅不会搞这种低级的捞钱把戏,而且连这样的“灵感”也不会产生!
总之,只有把权力的监督做到位,让为社会公平最后兜底的司法部门高效又廉洁,那么,包括官员在内的所有公众才不会成为莫名其妙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