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借不借?海口市民借车给无证朋友驾驶酿车祸 车主担责
办个事、接个人,没车还真不方便。而家人、朋友之间借个车开,也是常有的事。可是,借车之前,您是否对可能发生的事有足够的意识呢?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获悉,据粗略统计,该院办案的交通诉讼案件中,涉及借用车辆的约有15%。借车并不必然导致什么。可是,如果你连驾驶证都没有,就不要开口向朋友借车了。要不,就要像去年那辆失控奥迪车上的肇事司机一样,累人累己。
案例1
借车给无证朋友驾驶,酿车祸车主也要担责
2014年5月27日凌晨,海口和平北路省中医院斜对面,一辆银灰色奥迪车突然冲向人行道上的夜宵摊,当场造成一人死亡,多人受伤。事后,据海口交警支队通报,肇事司机吴城逃逸5个多小时后自首。警方表示,吴城无证驾驶,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吴城并非肇事奥迪车的所有人。车主谭宏称,他不认识吴城。事发前,他将车辆借给了一个有驾驶证的朋友柯雄。但是,柯雄却私自将车辆借给了没有驾驶资格的吴城。因此,他虽然是车主,但在这起事故中没有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事实是否真的如谭宏所说呢?吴城承认,他是跟柯雄借的车。但柯雄给出了完全不一样的答案。柯雄表示,自己在案发前已经把车辆还给了谭宏。案发当天,他请了谭宏、吴城唱歌。凌晨的时候,吴城表示要借车办事,便从谭宏手里将车借走。
该起事故造成一死多伤。死者是一名50多岁的男子,未婚,有个年迈的母亲。另外还有一对夫妻等7名伤者。事后,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吴城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及7名伤者无责任。因为没得到相应的赔偿,死者的母亲及6名伤者(一人未提起诉讼)先后向海口龙华区法院提起诉讼,将吴城、柯雄、谭宏及保险公司列为被告,追讨损失。其中死者的母亲符红英索要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丧葬费等共计66万余元,6名伤者也根据伤情追讨4千多元到14万余元不等的赔偿。
吴城、柯雄、谭宏都牵涉其中,究竟谁该为这起事故买单?海口龙华区法院认为,吴城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是侵权人,应赔偿各原告方的损失。柯雄明知吴城没有驾驶证,还将车辆转借给吴城,作为车辆的临时管理人对事故发生存在过错。柯雄转借车辆时,车主谭宏也在场,但并未表示反对,谭宏对其车辆未尽到谨慎的管理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3人的过错,法院酌情认定柯雄对吴城的赔偿责任承担50%的连带责任,谭宏承担30%的连带责任。
海口龙华区法院先后对该起事故导致的七宗索赔官司作出判决,符红英被判应得赔偿56万余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范围内赔偿8.5万元,另外47.6万元由吴城承担赔偿责任,柯雄对这47.6万元承担50%的连带责任,谭宏承担30%的连带责任。至于6名伤者,在交强险赔付之余,吴城还需承担2千多元到10万余元不等的赔偿责任,柯雄、谭宏分别对吴城的赔偿款承担50%、30%的连带责任。(涉案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2
儿子开父亲车撞伤人,父子俩都成被告
2014年2月13日晚上,吴巍明开着父亲的车行驶在海口文华中路上,正好碰上刘云杰沿着西侧人行道行走。吴巍明未采取措施,导致该车与刘云杰发生碰刮后,左前轮碾压刘云杰的左脚,致使刘云杰受伤。肇事的车辆是吴巍明父亲吴文强所有,事故时,吴巍明借用父亲的车。刘云杰受伤后,吴巍明父子将其送到医院,并支付了前期的医疗费、护工费、轮椅费用等共计14万余元。
同年3月,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作出事故责任认定,认定吴巍明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刘云杰无责任。刘云杰是从外省到海南旅游的游客,他受伤后,一起来旅游的妻子便在海口租房照顾他。刘云杰出院后,因后续治疗、误工费等问题协商未果,刘云杰将吴巍明父子及保险公司一起起诉到了海口龙华区法院交通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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