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职工福利是别有用心

09.09.2014  16:18

  中央“打虎灭蝇”,腐败分子纷纷落网,效果显著。然而,欢欣鼓舞之时,人们却发现,一些执行者在借反腐之名拿掉老百姓应有的职工福利。(9月8日《人民日报》)

  这个中秋,恐怕许多单位是“零福利”,一个月饼也没有发。许多人认为这是“反四风”的缘故,可实际上却是有些领导别有心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的职工福利。职工福利竟然成为反腐败的“牺牲品”,这让人沮丧。

  对于腐败行为,绝对应该是“零容忍”,而反腐败反的是三公消费,反的是不正常的权力寻租行为,绝对不是职工的正常福利。的确,一年就那么几个节假日,单位这时慰问基层员工,发一点福利,全体员工捧着节日福利喜气洋洋,这是多么体贴民心的好事,和腐败有多大关联?为何连职工的基本福利也给“”掉了?

  “一刀切”地取消职工福利,甚至连妇女节女职工的体检也没了。这显然不是群众想要的。这么做,一方面是因为歪嘴和尚吹喇叭——经念歪了,另一方面是某些领导想通过拿掉职工正常福利的方式维持自己的心理平衡。更有甚者,有人想以此举诱发人们不满情绪,进而迟滞中央反腐步履。这显然是别有用心的做法。需要引起警惕。

  职工的基本福利应该得到保障,不能被列入“反四风”中。而对于那些别有用心的作法,也应该给予纠正,不能任其错误下去,否则,会引起群众的误会,伤害到党群的和谐关系。

  对于职工的福利,不仅不应该取消,而且应该随着反腐的深入而提高,不过,对于职工的福利发放需要有制度保障:其一,大前提是职工的福利不是属于“反四风”行列,是可以发放的;其二,职工的福利需要有一个“全国标准”。如果“口子”放开,可能有油水的单位会借此机会搞腐败。依据“全国标准”发放福利,是正常的。而超过的,则要给予严肃处理。比如,中秋节发放月饼,可以规定发放三十元以下的月饼。超过就算违规。有了“全国标准”,操作起来方便,而监管更会变得便利;其三,任何单位放发的职工福利都应该是公开的、透明的。有帐本可查,人人可查,发放什么福利,大家都清楚。如此也能够杜绝任何猫腻行为的发生。

  借反腐之名拿掉应有的职工福利是“别有用心”的行为,对于职工的基本福利应该给予制度保障,这也是增添节日氛围,让群众享受节日的快乐。同时,应该对此有制度化规定,从而使职工福利的发放步入正规化、规范化轨道。阳光下操作的职工福利才是真正的“福利”,因为不带一丝“杂质”。(王军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