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借“做花”吸金 集资千万卷款跑路?
16.09.2014 04:15
本文来源: 蓝网
及时发现过错,及时改正,才能避免造成严重后果。可是陵水新村镇的有些人,明知道不对,偏偏为了贪图小便宜,一意孤行。当地居民介绍,他们那儿新兴一种投资方式,叫“做花”,就是把钱交给庄家,每月收取高额的利息。您听听,这怎么像是非法集资呢?大伙说了,后来,当他们加大投入后,庄家没了踪影,别说利息了,就连本金都很有可能打了水漂。
新村镇的居民介绍,“做花”的庄家是名女子,姓林,今年26岁,在镇上帮父母经营一间杂货铺。而“做花”分为暗花和明花。暗花是2万3千元一份,他们把钱交给林某后,林某会每月返还3000元,10个月返还3万元,其中包括本金和利息。明花则每一份750元至950元不等,每隔10天交钱给林某,交完30期后,林某将一次性返还本金和利息共计三万元。
居民介绍,他们一共有20多人参与“做花”,之前也收到过几次利息。今年农历七月,大家加大投入,谁知到了返利的时候,却联系不上林某。而她留下的,仅仅是一份份简单记录某某在某月某日买暗花或者明花多少份多少钱的小本子,连一张像样的凭证都没有。据参与“做花”的人统计,涉及的金额可能达到上千万。之后,大家集体向警方报案。
民警介绍,由于涉及的人较多,情况极其复杂,证据并不明显,此事还在进一步核查当中。另外,记者也从海南省公安厅经济犯罪稽查总队了解到,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的集资方式,涉嫌非法集资。
由于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提醒广大群众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
(文字编辑:陈芊亦 视频编辑:龙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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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9.2014 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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