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男子酒驾撞伤割草工 赔偿3万元获判缓刑
30.10.2014 15:07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保亭一名男子,在喝过满月酒后,醉醺醺地骑摩托车上路,结果撞上正在作业的工人。近日,男子积极赔偿被害人后,一审获判缓刑。
2013年8月29日中午,32岁的男子黄某在保亭保城镇农村喝酒后,当天下午5时许,他骑摩托车搭乘黄某城,从保亭金江农场往新政镇方向行驶,当途经224国道时,摩托车偏右驶上非机动车道,将正在路边作业的道班工人卓某撞伤,造成三人受伤。经检测,黄某血液酒精浓度检验为121.4mg/dl。黄某城伤势属轻伤一级、卓某伤势属轻伤二级。
黄某事后称,他在亲戚家喝满月酒,喝了半斤米酒和半杯二锅头,回家休息了一会,就骑车了上路。
交警认定,黄某负事故全部责任,黄某城、卓某不承担事故责任。事发后,黄某同意分四次共赔偿卓某3万。(记者 王忠新)
本文来源: 中新网海南频道
30.10.2014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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