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保亭政府租房办公——作风建设零折扣

23.12.2014  15:44

 

  新华网海南频道12月23日电(喻涛)当工作中遇到具体困难的时候,当实际情况与中央规定有出入的时候,是搞一搞“变通”,或者来个“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是不折不扣地执行中央的政策?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政府部门用租房办公的实际行动交上了他们自己的答卷。

  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央提出“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在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在县政府大楼因为危楼拆除的情况下,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的规定,至今租房办公一年有余。

  近日,记者在保亭县凤凰小区的政府租住地看到,这片沿街而盖的商品房小区一层全为铺面房,除了几家普通商户外,其余门面上均挂有统一黄色牌匾,牌匾上写有政府部门名称。

  保亭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吴宗涛告诉记者,2013年3月至今,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的党政机关,县组织部等部门,就一直在县城凤凰小区临街一至二楼的铺面租房办公。原因是曾经的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及附楼因为被鉴定为危楼而拆除。

危房办公“不娇气”

  本网记者曾于去年年初见识过保亭原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及附楼,这栋没有围墙、5层高的临街大楼建于上世纪80年代初期,驻有保亭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和县政协四套班子,以及人劳局、民宗局、农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当时,该县政府部门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由于办公条件有限,科、局级副职领导都是两三个人一间办公室,曾经有两个副县长共用一间办公室。

  不仅是拥挤,该办公楼的安全隐患同样突出。县委办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当时很多房间的天花板钢筋裸露,墙皮脱落,墙壁渗水,文件柜不敢靠墙,怕生锈。”该办公楼先后经海南汇国建筑工程检测公司检测属C级危楼、广州仲恒房屋安全鉴定公司检测可靠性等级评定为Ⅲ级,建议拆除。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去年7月1日,原机关综合办公大楼及附楼被拆除。

租房办公“接地气”

  正当保亭报请立项新建县综合办公大楼时,去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中央提出“约法三章”:本届政府任期内,政府性的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在今年3月全国“两会”,提出要严格执行“约法三章”:政府性楼堂馆所一律不得新建和改扩建。

  为了拆除危楼,去年3月,县委、县政府决定将县党政机关(含人大、政协)、以及多个职能部门,搬迁到租用的凤凰小区临街铺面办公,其余政府部门也是或借用、或拼用办公场所。

  “这样办公觉得更加亲民。”吴宗涛说,由于租住的小区铺面临街而建,既没有围墙,也没有安保,老百姓基本可以做到“跨门办事”。与此同时,百姓逛街进错门的事也时有发生。

克服困难“不小气”

  记者了解到,由于租住的是临街铺面,政府办公部门也会遇到一些窘境。

  “首先,是安全问题。由于是临街的店铺,没有设安保,保密室、机房、机要局全都在这里。”吴宗涛介绍说,“第二,是办公环境问题。铺面对外招商,今天开个火锅店,明天开个焖锅店,油烟味很大。加上没有标准的机房,涉密电脑的保管也存在隐患。”

  吴宗涛还说,遇到开会时让人更加尴尬,几十人挤在一间临时会议室里,出入都成了问题。

  虽然政府办公条件有限,但当地政府在民生投入方面可不“小气”。自2008年以来,仅开工建设的保障房就有逾8000套,分布在县城和乡镇各处,让不少困难群众圆了安居梦。

  尽管这样开门办公的方式很接地气,但有时百姓还是有怨气。现在政府部门在不同的地方租房办公,有时百姓来办事难免要多跑腿。记者在政府办公室遇到了正在办事的两位市民,他们表示了对政府租房办公的看法。

  高红娟来自当地一家房地产企业,经常要与政府多个部门打交道,“我要先去政府办,接着跑国土局,然后去住建局,办事效率不高,要是都在一起,我就不用赶场了。”她说。

  杨超所在的投资公司与当地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有着合作,他说,以前一份乡村改造方案申请一天就能到负责人手中,现在由于部门分散,有时候花了好长时间,也不知道走到那个环节了。“现在在当地,找政府部门直接就喊商铺名,感觉也挺尴尬的。”杨超补充道。

  记者还了解到,租房办公除了给市民带来不便外,该县13个政府单位租赁的办公场所,光租金一项一年就超过了200万元。尽管如此,面对具体困难,当地政府严守政策底线,不搞“变通”,让中央政令不折不扣地落实于基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