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同事扰乱秩序 一男子被拘20天

01.08.2019  10:50

  本报7月31日讯(记者李云川)曾在海口某科技公司工作过的男子符某亮,公然侮辱原入职单位女同事、扰乱单位秩序,7月29日被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筹备组)海口支队红岛派出所抓获后,被处以行政拘留20天。

  符某亮今年31岁,海南临高人,曾为海口某科技公司员工,入职后与同事陈女士相识。任职不到月余,符某亮便离职了。随后,符某亮因在原单位同事间传播陈女士的不实言论,陈女士便与符某亮理论。此后,符某亮多次通过短信、微博等方式公然发表带有侮辱字眼及恐吓人身安全的言论,并将陈女士及其家人的照片发布于网络平台,进一步公然地进行言语辱骂,严重扰乱了陈女士的正常生活。

  接到陈女士报警后,红岛派出所民警依法传唤符某亮到所里配合调查,但符某亮没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涉嫌违法,对民警的传唤非但不配合,还故意拨打派出所报警电话28次进行滋扰,造成派出所无法正常接派警情,严重扰乱单位秩序。

  民警依法将符某亮抓获后,经进行法律宣讲,符某亮这才充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为。目前,红岛派出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3条、第23条之规定,以公然侮辱他人、扰乱单位秩序分别给予违法嫌疑人符某亮治安拘留10日处罚,合并执行治安拘留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