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存侥幸!儋州一政府工作人员酒后驾车回家,结果“悲剧”了!

04.11.2021  17:11

  身为一名政府工作人员,最应该的就是先做到律己,如抱着侥幸的心态以身犯法,终归有落入法网。近日,儋州某镇政府一工作人员就因醉驾而被刑拘。

  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儋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了解到,10月26日晚,儋州警方组织警力在雅星镇开展夜查整治行动。

  当晚约23时许,一辆车号牌为琼FA33**的小轿车行驶至雅星镇大沟村铁路桥口路段处时,执勤民警立即将该车拦停,并示意其靠边停车。

  当驾驶员摇下车窗的瞬间,一股酒气扑面而来,且驾驶员满脸通红,民警马上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结果为17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民警立即控制该驾驶员,并按照醉驾案件办案程序利用执法记录仪做好取证工作,依法暂扣其驾驶证和所驾驶的车辆,同时迅速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送检,固定证据。

  为进一步调查处理,执勤民警将该驾驶人移交至交警支队陈宏涛打击行动队。

  经核查,交通违法犯罪人符某某(男,36岁,儋州人,系某镇政府工作人员)。10月26日晚和张某某及其几个朋友在雅星镇境内喝酒,之后符某某驾驶琼FA33**的小轿车回家,行驶至雅星镇大沟村铁路桥口路段时,被正在开展夜查整治行动的雅星镇派出所民警查获。

  经司法鉴定,交通违法犯罪人符某某血样检测出乙醇结果为156mg/100ml,该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

  经询问,交通违法犯罪人符某某称:“认为头脑尚处于清醒状态,不妨碍驾车,于是不顾交通法律法规,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不料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

  办案民警对符某某进行了交通安全教育。目前,符某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