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供销社组织传达学习《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23.05.2016  11:11

      5月16日,临高县供销合作社在县社小会议室组织传达学习《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琼[2016]9号)精神。

      符兰政主任在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他指出,海南省委的实施意见是继中发11号文件之后的大喜事,是海南省供销合作社事业改革发展的一个里程碑,必将引领海南省供销事业改革迈入全新的发展阶段。临高县社作为全省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单位之一,一定要群策群力,不等不靠,先试先行。

      会议强调,全体同志要深刻体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真学习,充分领会,狠抓亮点,结合本社实际,完善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工作方案,并上报县委县政府,争取早日出台《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

      会议要求,全县系统要把宣传学习贯彻《意见》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件重要工作来抓,迅速掀起学习《意见》的热潮,同时要借助《意见》的东风,抢抓机遇,大胆创新,真抓实干,紧跟临高县社“十三五”规划发展目标,围绕“服务三农”工作大局,全力推进临高供销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努力开创临高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

      会议由临高县社党委书记、主任符兰政主持,县社党委领导班子、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各支部书记等近20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