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他人财物40余万元,海口一车管所原教导员受审!
05.04.2021 20:27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4月5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市龙华区法院了解到,近日,该院组织海南省美兰监狱、海南省府城戒毒所、海口市纪委监委、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等相关政法机关干警旁听了被告人曾某文涉嫌受贿罪一案。
图片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经查,被告人曾某文在担任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第二车辆管理所教导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通过缩短违章驾驶人审验教育、满分教育学习时长,违规办理驾驶证补换及违规调整驾考时间、帮助通过驾考科目等方式,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40.7736万元。
庭审中,被告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并表示已认识到错误,真诚认罪悔罪,今后一定遵纪守法、改过自新,并以自身为鉴告诫他人紧守道德底线、严禁违法违纪。
图片来源: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
庭审现场气氛庄严、秩序井然,审判长张琳琳合理引导控辩双方发表意见,辨法析理,程序规范,重点突出。“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真真切切地展示了公职人员越过法律底线所产生的惨痛后果,为旁听人员敲响了防腐拒变的警钟。
该案件将择日宣判。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5.04.2021 2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