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住房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助力职工实现安居梦

02.11.2015  00:42

海南网台消息(海南新闻联播):

从10月起,海南已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这意味着以前选择住房商业贷款的广大职工,也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这一惠民政策。

根据《海南省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暂行办法》,商业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仍然采用住房抵押的方式,在海南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省内购买了自住住房、已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并尚未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且具备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职工,都可申请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换为住房公积金贷款。

方式:住房抵押;适用人群:1、在海南省内缴存住房公积金,并在省内购买了自住住房;2、已办理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尚未结清;3、具备海南住房公积金购房贷款条件的职工。

同期声: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贷款处工作人员    赵文君

(只要是借款人准备材料齐全的话,向我们局提出申请,我局在10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为缴存职工节省一笔比较可观的利息负担。)

以50万元30年期,采用等额本息还款方式为例,按商业贷款现行基准利率5.15%计算,还款总额为982847元;假设办理商业贷款,5年后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现行贷款利率3.25%,经计算总还款额为836467元(含前5年还款额),比商业贷款少支出146380元。

据了解,商转公贷款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最长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且不能超过原商业贷款的剩余期限。此外,如当地房产抵押部门不能同时办理商业贷款撤销抵押和商转公贷款抵押的,借款人则需要自筹资金提前结清原商业贷款,并根据不同商业银行合同条款不同偿还违约金。

 

(视频编辑:潘家仑      文字编辑:张淑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