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就为何暂停“商转公”作出进一步解释

04.11.2017  16:34

11月1日,全省住房公积金系统暂停受理个人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该消息受到社会高度关注,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有关负责人就这项政策作出进一步解释,并强调在11月1日前已经完整提交材料并受理的个人商贷转公积金贷申请,不受该暂停政策影响。

据介绍,这项政策是配合省里正在推行的房地产调控政策。以往,公积金贷款必须要达到商品房封顶方可申请,为此有部分购房者会优先考虑商业贷款,待条件成熟后再转为公积金贷款。近期,我省在《关于进一步深化“两个暂停”政策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规定,除装配式建造方式建造的建筑可按照我省原预售许可条件批准预售外,其余建筑应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方可批准预售。这就意味着只要商品房封顶后,购房者个人条件达到申请要求,就可直接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再走商转公贷程序。

目前,我省住房公积金个贷率89.18%,已超出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的85%的警戒线。因商转公贷款是将已经购得房屋的商业银行贷款转化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商转公的申请人来说,已不存在发放贷款资金方能解决住房的问题。在资金有限的情况下,为保证尚未获得刚需住房的缴存职工可获得资金用于购房,避免轮候现象发生,所以省公积金管理局决定暂停商转公贷款政策。

据了解,武汉、厦门、福州、南昌、扬州、潍坊、焦作、济宁等地住房公积金个贷率超出85%的警戒线后,均停止了商转公贷款,并开启了住房公积金贷款轮候制度,即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需要排队等候。目前,海南住房公积金资金可以保证购买刚需性住房职工的贷款要求。

 

摘自《海南日报》2017.11.4 孙慧 范杰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