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合同章欠货款海南陵水一男子领刑一年半

15.07.2014  19:38

  2013年4月的一天,一名男子杨某向海南陵水警方投案,供述了自己伪造公司印章,还拖欠他人货款270多万的经过。今年2月,此案在陵水公开审理。近日,陵水法院一审宣判,杨某因伪造公司印章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2010年1月12日,杨某在三亚市红旗街找人伪造了一枚“海南李某建筑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并用该假公章加盖在两份租赁合同上。至法院开庭时,杨某仍欠两家租赁站货款共270多万元。(记者 王忠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