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人后外逃十年 海南白沙男子一审领刑三年

30.07.2014  18:44

  近日,海南白沙法院审理一起故意伤害案,王某因琐事挥刀砍人致人重伤后外逃十年,今年年初才被逮捕归案,王某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04年4月某日,王某准备出港捕鱼,在港口遇见了符某,因为琐事两人争吵起来。被旁边人劝开后,王某驾着自己的船出港捕鱼,而符某也坐上了一艘客运小船。王某行驶至松涛水库水域时,船发生故障,正好撞上符某所乘坐的小船。王某看见符某,恼羞成怒,将撑船的竹篙直接扔向符某,同时手持钩刀跳到符某船上,奋力向符某砍去,符某用竹篙一挡,竹篙被砍断,王某继续向符某挥刀砍去,砍伤符某右手。旁人见状夺下钩刀,而王某和符某则双双落水。

  符某被鉴定构成重伤,左小腿属轻伤。王某则畏罪潜逃。

  经法院调解,王某当庭赔偿符某52000元,并取得符某的谅解。(记者 王忠新 通讯员 康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