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民居变“明珠”需要统筹保护

14.11.2014  10:24

  去年底住建部启动全国传统民居调查工作,于10月将调查成果汇编成三大本《中国传统民居类型全集》,其中海南有10种传统民居类型入选。当地人守着“宝屋”过穷日子——如何让传统民居变成旅游财富引发思考。(11月13日《海南日报》)

  行走在翠绿的海南大地上,南洋风格骑楼、火山石民居、疍家渔排、崖州合院、客家围屋、军屯民居、船形屋、金字屋等风格各异的传统民居星罗棋布,这些原生态的传统民居既是海南先人勤劳和智慧的结晶,更是海南精美的历史遗存和文化“妆扮”。这些传统民居虽然建筑风格迥异,却都融自然山水、乡土建筑理念于一体,既与本土厚重而多样的文化积淀、景观及族群文化交融互动,更与周边自然环境水乳交融,在建筑式样与环境景色结合方面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既镜像了海南城乡社会的发展缩影,又展现了海南的地域特色和文化肌理。研究和保护这一活态的历史文化遗存,对于海南区域文化的再发现、再识别,以及保护文化的多样性而言,重要非凡。

  这些充满先人智慧、经过历史洗淘的最美原生态民居该如何去保护?毫无疑问,对传统民居进行开发的前提是保护,这应当是全社会的共识。这就要我们既要做到整体保护,又要注重分层保护,要通过摸底排查,依据其保存的完整性及历史价值大小进行有针对性的保护修缮,对于历史研究价值较大的可以按原真性原则进行保护,对于开发价值较大的则可以进行生产性保护。同时,还要注重生态性保护,对于原生态的、完整性较好的、规模较大的传统民居建筑群,还要将与之相匹配的周边生态环境、文化习俗、人文景观、工艺传承等进行整体性保护。

  然而,一些传统民居和现代人的生活居住习惯相差太远,传统特色民居保护与现代化生活之间的张力又该如何消弭?激发原住民的主体认同、情感和价值认同是关键所在,只有原住民认同传统民居,才能自发地保护传统民居。当然,消除这一张力,还需政府发力,通过危房改造、文化扶持等途径,改善这些传统民居的居住环境。当然,保护的模式有很多,如丽江“保存古城、发展新城”的双城模式;内蒙古、贵州等地则是对现代建筑进行民族特色风格装饰,如仿木吊脚楼、仿木蒙古包;有的地方则打造生态博物馆模式……这些模式都有其借鉴意义,只有科学合理改造传统民居,不断改善原住民的居住条件,承载着海南文化记忆与生活方式的传统民居才不会日趋黯然。

  传统民居在得到有效保护的基础上,又应该如何去开发?只有以保护促进开发,才能以开发带动保护。一方面政府部门要着眼长远,注重长远规划和政策的连续性,从特色城镇化的角度出发,增进乡村公共服务,通过深入、系统地挖掘传统民居的文化内涵和旅游价值,广泛提升海南代表性传统民居的知名度,并将这一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旅游产业发展的比较优势,从而培植旅游等产业支撑,借助资本市场推动传统民居的保护开发。另一方面,在开发过程中要重视旅游与市场两大要素,要充分考虑游客的娱乐、购物等多重需要,旅游开发不能仅仅局限于观光式、体验式旅游,还要重视开发休闲度假游,让人住在其间、乐在其中、购在其处。只有传统民居变身最美民居,才能闪耀成旅游“明珠”,进而帮助原住民增收致富,使传统民居得到更好的保护。(  饶思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