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琼继教办函〔2016〕6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计划,我办定于2016年6月下旬在海口市举办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班”【项目编号:琼卫继教2016-92号】,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来源
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培训时间及地点
6月20日上午在海南中银海航商务酒店报到(海口市大同路38号),6月20日下午-6月23日在酒店会议室参加培训。
三、培训对象
各市、县、自治县疾控中心急传科科长、从事传染病突发事件调查处置的应急队队员1名,省疾控中心传染病突发事件调查处置应急队员。
四、授课师资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资深专家、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金玉明(主任医师)、闫秀娟(主任医师)等传染病防控专家。
五、培训内容
(一)传染病流行病学概述;
(二)重点传染病疫情概况及应对措施;
(三)新发传染病研究进展;
(四)传染病突发事件处置风险评估及风险沟通;
(五)案例讨论(诺如病毒暴发疫情、中东呼吸综合征疫情等);
(六)流行病学调查报告的撰写。
六、其他事项
(一)项目举办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卫生计生委“九不准规定”,不准违规接收社会捐赠资助。捐赠资助财物必须由单位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严禁内设部门和个人直接接受捐赠资助。学员培训费必须纳入项目举办单位财务账户,严禁由酒店或单位科室代收,严禁设立小金库。
(二)免培训及资料费,学员食宿费由培训班统一安排,交通费用自理。
(三)学员参加全程学习并考核合格,授予省级继续医学教育I类学分4分。请参加培训的学员携带“医疗教育一卡通”以便授予学分。
(四)承办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培训期间不定期刷卡4次,并于培训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培训工作总结、日程安排表、学员名册(电子版)、培训费发票(电子版)复印件等相关资料报省卫生计生委科教处,经审核合格后授予学分。
(五)请参加培训学员于6月17日前将《“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发至邮箱: [email protected] ,并电话告知海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科,以便提前准备资料及安排食宿。联系人及电话:杜中华(13518828996)、陈海红(13907592255);办公电话及传真:0898-65351552。
附件:“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班”报名回执
海南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传染病突发事件现场处置技术培训班”
报名回执
姓 名 | 职称 | 职务 | 学历 | 单位 | 联系电话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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