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假伟哥牟暴利 文昌一保健品店店主被判缓刑

05.11.2015  12:36

  文昌男子陈某琼在自己经营的保健商品店里销售有毒、有害的假冒“百草伟哥”、“野狼王”等保健品、药品。近日,省一中院以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陈某琼有期徒刑半年,缓刑一年。

  据了解,家住文昌市白石头村的陈某琼,2008年9月经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在文城镇开了一家保健品店,经营范围为保健品、夫妻用品等。经营期间,陈某琼从无相关资质的上门推销人员处多次购进非正规厂商生产、渠道不明的各类保健品,并在其店内进行销售牟取暴利。

  2013年3月18日,工商人员依法对陈某琼经营的保健品进行检查,当场扣押“百草伟哥”3粒、“藏秘神丹”1盒、“大力金刚丸”4盒等假冒保健品或食品。2013年6月21日和6月22日,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琼的宿舍及其经营的保健商品店进行搜查,当场查扣“植物伟哥”、“百草伟哥”、“华佗生精丸”、“亚洲霸王”、“虫草肾宝”等28种假冒保健品和食品。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鉴定,其中“野狼王”、“虫草肾宝”、“地头蛇”等3种为假冒保健食品,均检出含西药“枸橼酸西地那非”。查扣的28种涉案样品的标签、说明书均存在虚假夸大宣传。其中“枸橼酸西地那非”与“他达拉非”为临床常用于治疗性功能障碍的药物。

  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琼明知是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假冒保健食品及食品仍予销售,其行为已构成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根据被告人陈某琼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悔罪表现,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某琼未提出上诉。(通讯员 刘佳 记者 陈栋 )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