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举行第三第四次会议

24.02.2017  13:10

        23日上午,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议共进行了6项议程。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罗保铭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宪生、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陈国舜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5人,实际到会62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通过了关于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通过了关于海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决定将关于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海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预算的决议草案、关于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交各代表团审议。

  23日下午,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厅举行。会议共进行了4项议程。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罗保铭主持。主席团常务主席李宪生、符跃兰、毕志强、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陈国舜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到主席团成员65人,实际到会63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关于各代表团酝酿各项候选人人选情况报告,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请大会全体会议选举。会议决定将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草案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会议通过了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海南省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海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7年预算、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6项决议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