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11月开始建高一新生会考考籍 四类情况需补交材料

22.09.2015  09:02

  省考试局今天(21日)发布公告称,为2018届普通高中学生建立基础会考考籍(简称建立考籍)工作将于11月中旬开始进行,11月9日至11月13日,学生向学校提交个人的申报材料、领取《海南省普通高中基础会考报考卡》。11月16日至11月25日,采集学生身份证信息;学生本人自行上网填报相关信息。11月25日17时30分,我省普通高中会考网上报名系统自动关闭。

  四类情况需补充提交材料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建立2018届会考考籍: 1、参加我省2015年中招考试,被本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且注册入学就读的学生;2、经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2018届学籍的学生。

  学生申请建立考籍时须提交的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有以下四类情况的学生,需补充提交相应材料:本人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的,需提交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居(村)委会出具并经公安派出所或办证中心确认的证明两者关系及说明“常住人口登记卡”不在同一居民户口簿上原因的证明书。姓名与中考姓名不一致的,必须补充提交所在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法定监护人不是亲生父母亲的,必须补充提交人民法院的变更法定监护人的裁决书或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未参加我省2015年中考的,必须补充提交经市县(单位)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和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种情况有特殊处理办法

  据了解,报名系统中已储存有我省2018届经海南省教育厅确认备案具有本省普通高中学籍的学生名单及本人参加我省今年中考的准考证号码。学生在报名系统中输入中考准考证号码后,系统将自动核对学生的姓名与中考姓名是否一致,如果二者不一致,系统将自动显示“姓名与中考姓名不符”字样。如果是中考准考证号码输入有误,须重新输入本人正确的中考准考证号码;如果是参加中考后更改姓名的,在网上确认提交本人的申报信息后,还需向市县招生办补充提交户籍部门出具的更改姓名证明书及其它相关材料,否则不能通过资格审查。

  在网上申报考籍结束前,仍未办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学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申报材料、领取《报考卡》并自行上网填报本人的其它申报信息,同时填写《未提交身份证的2018届学生登记表》交市县招办备查,待领取了身份证后再到市县招办指定的地点补充读取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信息。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无我国公安机关颁发的我国居民身份证的港澳台籍等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信息。

  已被我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并注册入学就读,但因未参加我省2015年中考而无本年度中考准考证号码的学生,须携带本人和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明材料及其他申报材料,到市县招生办办理申报手续,由市县招办通过基础会考报名系统后台为其输入申报信息,本人不可自行上网填报申报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