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5.8万家企业进经营异常名录 8成因未及时年报
我省近三成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其中八成仅因未及时年报
5.8万家企业信用受损,该修复了!
“海口市某房地产公司在全国五一劳动奖状申报中被一票否决,琼海市某信息公司在政府招投标过程中被限制,定安县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申请银行贷款时被拒绝……”为何会有这么多的企业遭遇信用惩戒?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企业受限的原因只有一个,都是因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受到多部门的联合惩戒。
5万多户企业进异常名录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透露,截至2016年2月底,全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为313.21万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占全国企业总数的12.68%,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占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的18.76%。其中海南省、江西省和天津市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比例最高。
记者从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获悉,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存在未按期公示年度报告,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公示企业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等四种情形的企业,将被工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自商事制度改革以来,我省实施了对各类市场主体“宽进”后“严管”的举措。全省工商部门以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为抓手,依托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快构建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我省已先后开展了企业年报、企业信息抽查、“两随机一公开”等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依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截至2016年4月26日,我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总数共58639户。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比例为29.82%,高居全国第一位。
异常企业比例为何这么高?
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局负责人告诉记者,海南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比例较高的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商事制度改革后,全省各类市场主体呈“井喷式”增长,市场监管基数持续增大;二是为加强对国家安全、民生安全、生态安全领域“三大领域”的内在风险防控,实现从严管理、科学管理,工商部门加大了对所涉企业的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扩大抽查工作覆盖面;三是部分企业对新施行的年报公示、企业信息抽查、经营异常名录等制度政策的认知度不高,主动申报年报意识不强;四是信用约束机制还不够健全,信用约束力不足,违法成本低;五是部分企业名存实亡、查无下落等。
据统计,全省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58639户企业中,其中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达48624户,占总数的82.92%;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21户,占总数的0.04%;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243户,占总数的0.41%;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的9748户,占总数的16.62%。
如何移出经营异常名录?
据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局负责人介绍,为使企业受损的信用能够得到修复,《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程序。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企业,可在补报未报年份的年度报告并公示后,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未在规定责令的期限内公示有关企业信息的企业,应先履行其信息公示义务,再向工商部门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企业依法办理住所或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提出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可以重新取得联系,可申请恢复正常记载状态。
海南工商已联合税务、质检、国土、工信、银行等相关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机构,积极建立健全了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市场主体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都将受到限制。
省工商局提醒,2015年度企业年报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目前离截止期限仅剩2个月,希望广大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合作社抓紧报送年报,避免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