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消费“红色娘子军”就该果断查处

29.09.2015  20:31

  提起海南的红色娘子军,在中国可以说是家喻户晓,她们的事迹和精神在中国乃至世界妇女解放斗争史上,具有深刻的影响和意义;红色娘子军已成为一个时代的烙印,一种积极精神和正能量的象征。然而,海南琼海一家企业却将“红色娘子军”注册为白酒商标,引发消费者质疑。(9月28日南海网)

  作为红色文化的遗产和标志,“红色娘子军本应受到严肃对待,却意外地成了企业用来牟利的商标,自然难免受到外界质疑。可是,可笑的是,此事的始作俑者琼海博鳌论剑酒业有限公司却称是为了弘扬和传播“红色娘子军”精神,该公司坦承商标申请没有成功,不过目前还在重复申请当中。并且注册成商标的本意是好的,真真正正是想为了传播一种红色文化。

  好一个传播红色文化,可是,“红色娘子军”背后的红色文化需要企业以兜售白酒的方式来弘扬吗?倒是另一家旅游公司,同样是为了弘扬红色文化,却是用于红色娘子军纪念园使用,与之相比,恐怕谁都明白,上述说法何其可笑,其中的牟利动机何其昭然若揭。遗憾的是,这样的未经批准商标的酒却已然存在数年,虽然不畅销,却已有流通市场的事实。

  但是,在面对质疑时,琼海市工商局相关人士却只是表示,如果企业确实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注册“红色娘子军”商标,且已经受理的情况下,可以在产品包装上使用这样的商标。不过,要把“红色娘子军”注册成为纯商业用途的商标使用,供私人谋利,注册成功基本不可能,因此,工商部门会重视和关注记者反馈的信息。

  字里行间,我们看不到丝毫查处的意味,对于这样一个未经批准的商标,工商部门为何熟视无睹,难道不应该查处其在市面流通的事实?亦或者,企业已经公关了工商部门,以至于工商部门面对还未批准的商标听之任之?某种程度上说,这款白酒的继续流通,不仅是对商标法的侮辱,更是对“红色娘子军”及背后的红色文化的亵渎,其轻重可见,工商部门不该对此失语。(赵有良)

编辑:凌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