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司改:各级院检察长承办案件828件 领导带头办案机制落地生根
一起发生在21年前的拐卖儿童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3名被告人经法院审理,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同案犯罪嫌疑人罗某、杨某夫妇在逃,被拐儿童下落不明、生死未卜,孩子父母的寻亲路走了21年仍未见终点,这些始终萦绕在办理这起拐卖儿童案的检察官冼开先的心头,一天没有将两名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没有找到被拐卖的儿童,没有让离散的骨肉重聚,这起案子就一天不能结案。
作为这起拐卖儿童案的承办检察官,冼开先同时也是美兰区检察院的副检察长。去年,海南省检察机关实施检察官员额制改革,冼开先等796名检察人员经过层层遴选,成为我省首批入额检察官。为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办案要达到一定数量的要求,冼开先又回到了他所熟悉的办案一线。
为了尽快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让被拐儿童与家人团聚,冼开先多次组织召开公检联席会议,反复研究案情,同时从追查同案犯罪嫌疑人和寻找被拐儿童下落两方面着手,加强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的跟踪监督和引导取证,经不懈努力,最终掌握了两名在逃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以及被拐儿童养父的家庭信息。今年8月,犯罪嫌疑人罗某投案自首,同案犯杨某也在南京被抓获;经DNA鉴定,受害人夫妇终于和被拐了21年的孩子相认,案件圆满告破。
海南司法体制改革以来,上至省院副检察长,下至各基层院正副检察长,只要是入额检察官,都和冼开先一样纷纷回归办案一线。截至8月底,全省各级检察院入额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共直接办理案件1677件,其中,检察长承办案件41件,副检察长承办案件787件。
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既是干部队伍中的“领头羊”,也是司法办案的行家里手。他们回归司法一线亲自办案,有助于充分发挥领导干部业务指导作用,形成示范效应,带动整体检察业务水平提升。一些在当地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交由担任领导职务的检察官承办,既是优质司法资源向办案一线倾斜的需要,也是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办案组协助配合能力的需要。
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海燕在原审被告人罗某某等贩卖、运输毒品、故意伤害案的二审法庭上,有理、有力、有节地指控犯罪,支持抗诉,客观公正地发表指控意见,获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合议庭的支持,为全省检察官上了一堂精彩的出庭现场课。
岑某某等涉嫌受贿案的涉案人员多、证据繁琐,又是异地办案,省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彦克服种种困难,在审查逮捕环节准确认定岑某某的行为涉嫌受贿犯罪,并就进一步引导补充和固定证据提出具体意见,确保案件后续诉讼活动顺利开展。
据了解,在今年8月召开的全省检察长座谈会上,省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再次强调,要进一步落实中央政法委要求,牢固树立领导干部既能抓好行政管理工作,又能多办案、办好案的导向,健全完善入额院领导带头办案的工作机制,有力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
目前,全省三级检察院进入检察官员额的院领导办案已形成常态化。(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