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科学立法切实保证宪法实施

04.12.2014  11:13
 弘扬宪法精神  建设法治海南

  ■  海南日报记者  杜颖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何在宪法原则下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有效服务于国际旅游岛建设?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毕志强今天接受专访时表示,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就是要坚持宪法原则,落实宪法制度,遵守宪法规范,倡导宪法理念,保证宪法全面有效实施、维护宪法权威更是海南在地方立法探索和实践中的首要任务和基础工作。

  以立法保障国家根本制度的落实

  记者:如何认识宪法与地方立法的关系?

  毕志强:我国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确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理论 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成果。省人大多年来积极运用地方立法权和经济特区立法权,制定了一系列地方性法规,保障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的落实。比如,围绕宪法确定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这一根本任务,根据海南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的实际需要,就制定了一系列促进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围绕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制定了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立法权、监督权、人事任免权以及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等方面的法规。

  以法律保障公民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

  记者: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 内容 ,在立法中该如何最大限度维护公民权益?

  毕志强:地方立法中要落实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必须正确处理权利与权力、权利与义务、权力与责任的关系,注重权利与义务关系配置平衡,确保行政权力与责任相当, 努力 克服部门利益法制化倾向。海南地方立法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制约、规范和监督,防止行政权力侵害公民的基本权利。比如,严格禁止在法规草案中设定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许可、行政收费、行政处罚等。今后,海南地方立法也将从注重方便政府管理、约束管理相对人的管理型立法向注重规范政府行为、保护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维权型立法转变,更加注重规范国家机关行使权力的内容和程序。

  以良法保证宪法有效实施

  记者:省人大在确保宪法有效实施中有哪些探索?

  毕志强:在地方立法中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必须有科学、民主的立法机制和程序加以保证,必须是良法,否则不仅不能保证宪法的实施,而且会损害宪法权威。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确保了宪法在海南的贯彻实施,一是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二是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完善立法工作制度;三是创新和完善公众参与立法的机制,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海南日报海口12月3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