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卖房9.3折代销商卖9.7折 保亭四名业主告代销商不当得利
原标题:开发商卖房9.3折代销商卖房9.7折
四名业主状告代销商不当得利,保亭法院判决代销商返还不当得利5.3万元
今年77岁的霍先生来自内蒙古,他和来自北京、上海的另外三位购房者同时组团购买了保亭上某园小区的四套房子,入住后却发现邻居们买房按9.3折购买,他们四人通过代销商买房却按9.7折购买。因难讨回多收的购房款,四人诉至保亭法院,要求代销商返还不当得利5.3万元。日前,该宗不当得利案件在保亭一审宣判,判决代销商返还不当得利5.3万元。
四人组团买房:发现“买贵了”
森某公司开发保亭上某园小区,博某公司是代销商,佣金由森某公司按售房款比例支付。2012年2月,霍先生、刘先生、周女士和刘女士收到售楼广告后,乘博某公司的车到小区现场看房。
霍先生四人返回三亚,与博某公司签了四份定房协议,约定购房款按9.7折计算,并每人缴纳3万元定金。付清房款后,森某公司及时将四套房屋交房。
霍先生四人称,“我们通过代销商买房是9.7折,住了进来才从邻居口中知道,在售楼中心买房成交价均为9.3折。售楼中心也告诉我们,代销商森某公司所卖房屋均为9.3折。”
经双方结算,博某公司以代理费名义多收取霍先生四人购房款5.3万元,其中霍先生、刘女士分别1万元、刘先生2万元、周女士1.3万元。2013年3月,该公司书面承诺返还溢价款。
但是,2013年6月前后,博某老板却一直联系不上,让霍先生等人急得团团转。
无奈之下,霍先生、刘先生、周女士和刘女士将保亭森某实业公司、三亚博某实业公司告上保亭法院。他们要求开发商和代销商返还涉案四套房屋多收的购房款5.3万元。森某公司对分销商博某公司的代理行为检查、监管不够,因此应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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