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建先看病后付费黑名单制度 逃单将被“冻结”医保

21.05.2015  10:46

  从海口市卫生局获悉,日前海口市建立“先看病后付费”黑名单制度,对享受“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恶意逃费的患者,将依法“冻结”其医保报销资格,直到结清所拖欠费用。

  据了解,海口市“先诊疗后付费”住院支付模式从2014年6月10日起在全市5家公立医院所有住院病房开展,截至目前,5家市属公立医院累计受益人群18539人,占13.51%;累计垫付住院费用共计9333.15万元。今年6月1日,“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模式将继续在全市48家公立医疗机构推广,包括5家公立医院、27家镇卫生院,所有社区医疗服务中心和琼山区妇幼保健院。

  该制度明确,对恶意拖欠医疗费用并经医疗机构催促拒不缴费的患者,其信息(包括姓名、年龄、性别、身份证号、医疗保险证号、联系方式等)将由各医疗卫生机构上报到市医改办。患者经核实进入“黑名单”后,其信息将被通报至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及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这样,该患者信息就不能再次进入医保报销系统,今后其在全市任何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将不再享受“先看病后付费”政策,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补办医疗保险证,也无法享受医保报销。卫生主管部门将通过法律途径对列入“黑名单”者追缴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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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公立医疗机构为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凭患者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本)、医保证原件,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后即可办理住院,患者无需交纳任何住院押金。患者办理出院手续时,只须向医疗机构支付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费用。对确因家庭经济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住院费用的患者,还可与医疗机构签订《住院治疗费用延期(或分期)还款协议书》。(记者 李晶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