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乐东一人被罚款5万元
15.02.2022 12:33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2月15日上午,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了解到,因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乐东县志仲镇吴某护被罚款5万元。
2021年10月8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群众反映称,在乐东县志仲镇保显农场有人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发现吴某护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其经营点存有15千克燃气瓶30瓶(满瓶)、5千克燃气瓶2瓶(满瓶)。
据介绍,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实,吴某护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1月30日,乐东黎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吴某护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5.02.2022 1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