曝光!海口6人酒驾电动车被查
5月16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支队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王某靖
车牌:海口0183860
身份证:4600042000****4415
违法路段:海秀路东北人路段
酒精检测值:74mg/100ml
姓名:梁某健
车牌:海口A06824
身份证:4601001974****4918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239mg/100ml
姓名:梁某霞
车牌:海口0239481
身份证:4600261998****124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70mg/100ml
姓名:李某
车牌:海口807358
身份证:2201041993****6919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59mg/100ml
姓名:苏某
车牌:海口291195
身份证:4600281995****5215
违法路段:城西路城西小学路段
酒精检测值:99mg/100ml
姓名:李某华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2102311965****7318
违法路段:龙昆南与南海大道交叉路口处
酒精检测值:67mg/100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