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这5人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被查,有你认识的吗?
07.11.2022 23:50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11月7日,国际旅游岛商报记者从海口公安交警获悉,为了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营造文明和谐、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海口公安交警严查酒后、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一批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被曝光,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安全出行。
根据《海口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饮酒后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40元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之规定,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的,处以罚款50元处罚。
姓名:邱某
车牌:海口430485
身份证:4600271997****1338
酒精检测值:82mg/100ml
姓名:曾某
车牌:海口36975
身份证:4301031991****051X
酒精检测值:96mg/100ml
姓名:严某
车牌:海口025722
身份证:4600031985****0235
酒精检测值:193mg/100ml
姓名:张某翼
车牌:海口00686
身份证:4104031982****2016
酒精检测值:95mg/100ml
姓名:邢某增
车牌:无号牌
身份证:4600221991****3531
酒精检测值:76mg/100ml
本文来源: 海南新闻中心
07.11.2022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