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邱丽珍严重违纪被处分

16.09.2017  06:06

      据海南廉政网9月14日消息,日前,澄迈县监察局对县人民医院原副院长邱丽珍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邱丽珍在担任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邱丽珍在审查期间,如实交代自己的违纪事实,并在立案审查前上缴全部违纪款。

      依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经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给予邱丽珍撤职处分。违纪款已全部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