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闭幕
海南人大网消息(刘远发)7月21日下午,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顺利闭幕。
应出席本次会议的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实到42人,符合法定人数。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会议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康耀红主持。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对各项议程进行了认真的审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 中华 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6年海南省省本级财政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干部任免案。
会议免去郑文静的海南省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会议决定免去董宪曾的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职务,会议免去傅勤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免去吴剑平的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会议免去符显咏的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决定任命林东为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厅长,任命张劲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任命吴靖、李丹和李耀经为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检察员。
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宪生同志为林东、张劲同志颁发了任命书。
会议还举行了向宪法宣誓仪式。被任命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省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监督宣誓。
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西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