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20.07.2017  08:32

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一批涉及民生、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本报海口7月19日讯(记者李磊 通讯员黄顺祥)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今天下午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等一批涉及民生、生态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提交会议审议。

  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刘赐贵委托,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宪生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俊、康耀红、陈海波、贾东军、林北川,秘书长屈建民出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54人,实到43人,符合法定人数。

  按照会议日程,本次会议为期两天半,期间将有两次全体会议和一次联组会议,在通过本次会议议程后,今天下午的全体会议共进行了15项议程。

  会议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办法(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劳动保障监察若干规定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环境保护条例修正案(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听取了《海南省审计监督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海南经济特区林地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说明;听取了关于海南省2017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海南省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2016年度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关于全省城镇内河(湖)水污染治理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情况的报告;听取了海南省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代表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提请审议有关干部职务任免的报告。

  列席今天第一次全体会议的有,省人民政府副省长何西庆、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贾志鸿,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负责同志,部分省人大代表和有关工委委员,各市、县、自治县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第一次全体会议结束后,从7月20日开始,常委会组成人员将对各项议程进行分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