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常委会修刑法拟增"收礼罪" 量刑比受贿轻

19.10.2014  12:32
人大常委会修刑法拟增"收礼罪" 量刑比受贿轻 - 海口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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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委员长会议上,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议案,其有望加入“收受礼金罪”。

  本次常委会会议将于10月27日至11月1日召开。常委会将审议的法律草案(议案)还包括行政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反间谍法草案、反恐怖主义法草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民法通则第九十九条第一款、婚姻法第二十二条的解释草案的议案等。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官员单纯收受礼金的行为不构成受贿罪,视情节轻重要受党纪、政纪处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官员经常以“礼尚往来”为由为实际上的受贿行为辩护。此前,在“贿赂案件的刑事辩护”论坛上,有专家曾透露,为打击官员“礼尚往来”,正在研讨的刑法修正案(九)或写入收受礼金罪。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兴良说,过去一直主张设立收受礼金罪。这次写入草案的收受礼金罪,规定国家公职人员,收受他人数额较大的礼金,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利,都可能涉嫌收受礼金罪。该罪不同于受贿罪,量刑比受贿罪轻。

  有这么一个小故事,一位官员十分喜好古玩字画,某开发商投其所好用价值二三百万的书法真迹去向其行贿。但官员看到真迹后却说:“这是赝品啊,也就值个二三百块钱。”开发商心中一惊,想说“这确实是真迹,是找好几位专家鉴定过的!”不过却又不敢反驳说官员不识货,心想这下所求之事泡汤了。官员又说:“虽然是赝品,但是我还挺喜欢,这幅字我留下了,给你一幅我画的画带回去算是我们礼尚往来。”开发商听后恍然大悟,官员原来是装傻,字是真的却非说成假的再加一个“礼尚往来”不给外人留下收受贿赂的话柄。开发商心里十分开心,拿了官员给的画回家了,没过多久求官员办的事顺利办成了。

  这虽然只是一个故事,却反映了一个现实的尖锐问题,许多贪腐的官员以“礼尚往来”的方式钻法律的漏洞,“礼尚往来”这四个字成了他们的免罪金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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