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户每天只允许1人外出!海口秀英区发布“六个必须”强化措施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社区疫情防控指示要求,2月11日,海口秀英区发布通知,提出“六个必须”强化措施,进一步做实做细社区疫情防扩散工作。
具体措施如下:
一、必须自我防护。辖区内所有居民必须居家保护,除参加复工复产的人员外,每户每天只允许一人外出购买生活用品。所有人员不得串门、聚餐、聚会、聚集,在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保持2米以上距离。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必须对卫生间、食堂、电梯等公共设施和场所每天按规定进行消毒。
二、必须主动报告。辖区内所有人员如发现自己或他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主动向所属小区物业、单位或村居报告,第一时间到指定的发热门诊就诊。瞒报、谎报的,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必须排查登记。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必须实行封闭管理,主动排查内部住户和员工的健康状况;各值守门岗对进出人员进行体温监测排查,若发现有发热等症状人员必须如实登记并向所属村居报告。区内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各药店发现发热、咳嗽人员的,必须进行信息登记,并向所属村居报告。
四、必须及时就医。所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人员,必须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诊,不得自行购买退烧、止咳等药物治疗;各门诊不得拖延,必须根据相关规定对发热人员进行治疗,每日就发热门诊治疗人数及信息向所在镇街报告。
五、必须隔离观察。各村居对辖区内的普通发热、咳嗽人员,必须按照“1234”工作法进行居家隔离观察,做好看护、测温、登记、服务等管控工作,连续7天无症状后,或经医疗机构诊治恢复健康的可解除居家隔离。
六、必须严格纠察。各小区、各村居、各单位都必须成立疫情防控纠察队,对违反自我防护、主动报告、排查登记、及时就医、隔离观察,人员聚集等行为进行严格纠察制止。纠察无效的报告镇街和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处置。
(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新冠肺炎疫情结束后自动解除。)